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

離婚房產債務怎麼處理?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9.04K)

一、離婚房產債務怎麼處理?

離婚房產債務怎麼處理?

離婚房產債務怎麼處理,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判斷。

1、房貸是一方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的:

婚前一方貸款購買房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尚未還清的房貸屬於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公平裁判。

2、房貸是夫妻共同債務,需兩人共同償還的:

結婚後,如果是夫妻之間的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麼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這個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但這種約定只對夫妻之間具有約束力,對銀行沒有約束力。

這是因為房屋是夫妻一方貸款購買,屬於共同債務。作為共同債務人對償還貸款應承擔連帶責任,儘管夫妻間對房產的歸屬和債務的承擔進行了約定,但不能以此為由對抗銀行。

也就是說,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二、離婚時共同共有房屋怎麼分割?

1、對產權完全私有的房屋離婚時的分割

(1)實際分割

私有房屋可進行實際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處,或者雖在一處但可分門別戶的,應首先考慮分割產權。

分割時一般採取平均分割原則,但如果一方沒有生活來源或有其他困難,如患有嚴重疾病,可適當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積不相等,結構不一樣,新舊不同,在考慮雙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採取折舊補償、作價補償等方法進行分割。

(2)折價分割

實際中許多房屋是不宜進行實際分割居住的,從考慮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發,可對這類房屋進行折價分割。獲得房屋產權的一方給另一方補償,補償價款的數額要考慮房屋的現狀估算價,一般由雙方協商或採取雙方競價的方式確定。

2、對產權部分私有房屋離婚時的分割

城市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許多單位對職工採取優惠售房政策,根據工資、職務、級別、實際居住年限等確定優惠標準發售房屋。

離婚的時候如果涉及到房屋等相關的債務方面的問題如何來進行連承擔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進行確定的,比如說房屋的貸款這個部分可以雙方當事人協商共同的償還,或者是其中一方來償還,實在協商不成的話,由人民法院根據債務的具體情況來判斷誰來進行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