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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還具有法律效力嗎

抵押擔保 閱讀(3.02W)

1、主合同解除時,擔保合同約定擔保合同同時解除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所以擔保合同沒有效。

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還具有法律效力嗎

2、如擔保合同沒有約定主合同解除時,擔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3、擔保合同是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擔保而附設的獨立存在的合同,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結清,尚有未履行的義務(包括合同解除後應當履行的義務),擔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所以,擔保合同並不因主合同的解釋而當然解除。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終止後有關結算和清理條款效力】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八條【債務法定抵銷】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因主合同的解除而不能免除主合同債務人的責任時,那麼擔保人仍應對該責任承擔保證責任。當然,如果雙方約定合同擔保在主合同解除時同時解除的那麼就不用承擔但是債務人將無法免除責任建議及時聯絡律師。

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也會跟著失效,這個時候的擔保人就不用承擔任何的擔保義務了。做擔保人是有一定的風險的,所以在給別人進行擔保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要因為擔保而對自己造成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