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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是什麼

抵押擔保 閱讀(2.42W)

抵押權人是指當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那麼抵押權人的權利有哪些呢?抵押權人的義務是什麼呢?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知識,在下文中將會詳細解析抵押權人的權利和義務,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是什麼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支配權。抵押權具有物權特徵,在侵權行為發生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在債權得不到實現時,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物的變價和抵押物的孳息優先於後手抵押權人和普通債權人受償。

二、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權人遵守抵押合同的義務。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應嚴守抵押合同的規定,不得損害抵押人的合法利益。

三、抵押權人的定義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抵押權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財產所設定的物權。

法律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四百零八條 【抵押權的保護】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及其順位的處分】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範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綜上,抵押權人主要有兩項權利: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支配權、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人的義務是遵守抵押合同的義務。希望以上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律知識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疑問,歡迎免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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