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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擔保的訴訟時效中斷日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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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帶擔保的訴訟時效中斷日的規定是什麼?

連帶擔保的訴訟時效中斷日的規定是什麼?

連帶擔保的訴訟時效中斷日的規定是當事人發生一些具體的狀況的時候就會產生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比如說當事人已經提起訴訟了,那麼這一天就開始導致年代擔保的訴訟時效已經中斷,當然這種中斷的話,它和我們國家所規定的訴訟時效中止是不同的。

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請求。這裡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認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二、與中止的區別

訴訟時效中斷與訴訟時效中止的區別:

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和中止的相同之處是,二者都是在時效期間屆滿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發生而產生阻礙訴訟時效完成的效力。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在於:

(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後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後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後兩個時效;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後,繼續計算時效期間。

現實生活當中,很多自然人在進行借款的時候都知道是存在著擔保的,而擔保它是有兩種不同的狀態的,一種是年代擔保,而在年代擔保當中所規定的訴訟時效中斷的話,和一般的普通擔保是有不一樣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