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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登記的抵押擔保效力如何

抵押擔保 閱讀(1.67W)
未經登記的抵押擔保效力如何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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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記的效力如何


委託人商品房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登記處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未辦理抵押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並且,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規定,抵押合同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變更抵押登記。抵押變更合同自變更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