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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能否起訴要求過戶

抵押擔保 閱讀(3.36W)
抵押擔保能否起訴要求過戶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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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方式擔保的要求


擔保主要有五種方式:保證、定金、抵押、質押、留置,抵押方式擔保屬於其中一種。抵押方式擔保的要求如下:

1、可以抵押的財產。我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中規定可以抵押的財產有: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2、
禁止抵押的財產。我國《擔保法》中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抵押的財產: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綜上所述,抵押作為擔保方式中的一種,主要是通過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來實現債權的擔保。抵押方式擔保的要求具體已經在目前的法律中有所規定,主要是禁止存在爭議的財產或者土地所有權、以及被採取監管手段的財產進行擔保等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黑龍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