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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擔保書模板的內容有什麼

抵押擔保 閱讀(1.24W)

一、經營擔保書模板的內容有什麼?

經營擔保書模板的內容有什麼

某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保證人某某自願為某某公司(下稱債務人)完全履行其與貴司已訂立的某合同(主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向該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特立本擔保書,向該司保證下列各項:

1、保證責任範圍:保證債務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應向該司支付的貨款本金、利息、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該司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 保證責任期間:兩年,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本保證為連帶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的,本保證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保證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4、本擔保書生效後,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補充,包括同意債務人延期履行,不論是否徵得保證人的書面或口頭同意,保證人均繼續根據本擔保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 保證人保證在債務人付清或由保證人代為付清本擔保書項下的所有款項前,不向債務人追償。

6、 保證人同意,在接到該司通知將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他人時,本擔保書繼續有效,受讓人享有與該司同等的權利,而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7、 本擔保書受該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8、 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某某(簽字)

簽發時間:某年某月某日

附:保證人身份證號碼

二、擔保的有關法律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以上是對經營擔保書模板的內容有什麼的相關解釋。同時反擔保人的範圍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其他有關人員。如果相關機構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提供了擔保,則該擔保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