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權面積怎麼計算?
土地使用權面積以土地使用權證書上登記的面積為準,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房屋建築面積除樓房總建築面積×樓房佔地面積。
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③備註。
④變更記事。
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二、如何辦理土地使用證?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三、土地使用權期限是多久?
1、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科、文、衞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在土地使用證書上標註的土地使用權的面積都非常的清楚,其實在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當中,對分攤面積、土地使用權總面積和建築佔地等信息都會標註清楚的。但證書上登記的土地使用權的總面積一定跟實際情況是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