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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局不管怎麼辦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閲讀(1.71W)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局不管怎麼辦
律師解析:起訴。
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單位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拖欠勞動工資一般情況下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法院解決。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