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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假規定的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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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薪年假規定的時間是多久?

帶薪年假規定的時間是多久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高於該標準的不予干涉,但是低於法定標準應按照法定標準支付未休帶薪年假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年假期間加班的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不同職工可以享受到的年休假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如果實際工齡還不滿一年,這部分職工就沒有年休假,另外就是年休假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加班的話,要按照平時工資的三倍支付加班費的。職工自己不休年休假的,不能要求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