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怎樣處理產權滿70年的房屋

房屋買賣 閲讀(1.93W)
怎樣處理產權滿70年的房屋
律師解析:產權滿70年的房屋的處理方法如下:1、續取房產;2、繳納税費;3、國家收回享政策性補償。房屋產權(Propertyrightsofhouses)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