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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不超過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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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不超過多少?

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不超過多少

1、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的時間不能超過36個小時,《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4、《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爲週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

5、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標準工時員工每天工作超過八小時的,就算加班時間。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國家法律關於加班補助的規定

《勞動法》第44條規定: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勞動部的相關規定: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勞動法》第44條第2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44條第3項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而不得以調休的方式代替。

公司基本上也是在項目比較緊張的情況下才會安排員工加班的,但是,現實狀況確是有很多領域員工基本上經常處於加班的狀態,比如說餐飲行業,絕大多數餐飲行業的工作人員日常工作的時間都已經超過了8個小時,而且單位也很少,甚至從來不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