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房屋買賣合同就是交易的房屋的產權是屬於集體所有,不歸個人,沒有獨立的產權。
集體房屋合同無效有幾種情況:
一、房屋和土地不是同一塊地,不在同一地方,那麼合同屬於無效;
二、交易過程中如果優先購買權受到了侵犯的情況,那麼合同則屬於無效;
三、交易的房子的預售證存在違法行爲屬於無效;
四、與買方與賣方之外的第三方簽訂惡意的買賣合同並且進行了房屋交易,在結果卻導致買房無法獲得房屋的屬於無效;
五、沒有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或者行爲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如果簽訂了合同都屬於無效;
六、買賣雙方串通損害國家利益或者房屋利益的行爲下籤訂的合同屬於無效;
七、買賣雙方存在爭議的房屋合同無效;
八、房屋存在司法或者行政機關的裁定、查封的房屋的合同屬於無效。
房屋存在問題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都屬於無效合同,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效力,那麼出現這種情況該怎麼賠償?
第一,買方將房屋交出,賣方將房屋錢數返還至買方,如果房屋存在裝修等情況,多出的資本由賣方給予賠償。
第二、買賣雙方一方有過錯的應向另一方賠償,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麼雙方應該各自承當其導致的損失。
第三、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涉及到開發商的一些行爲導致合同無效的,開發商要損失的金額,一倍的購房款並且承擔責任。
第四、買賣雙方串通惡意製造合同,損害了國家利益的,其賠償金由國家所有或者返還給第三方。
第五、在買賣過程中如果買賣雙方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爲的還要受到法律制裁,一般是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