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多賣起訴中間人合理嗎?
是合理的。一房多賣應該起訴房屋交易合同中的房屋出賣人,如果是新房,那就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房屋開發商,如果是二手房交易,需要起訴的對象則是原房屋出賣人。一房多賣,又稱房屋多重買賣,是指出賣人以同一房屋爲標的物訂立數個買賣合同,分別出售給數個買受人的行爲。
二、一房多賣的解決渠道有哪些?
(一)普及法律知識,提高購房者的法律意識
隨着房價的日益攀升以及購房人對房產的現實需求.房地產交易日益火爆,因爲購房被騙的或因賣房人一房多賣造成買房者無法達到合同目的比比皆是。爲了能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政府相關部門應充分利用網絡、電視等各種媒體加大普法宣傳.廣大市民應多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在思想上提高警惕.形成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促進市場交易的安全。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買賣雙方尤其是買方要按合同的約定及時履行合同。並及時催促賣方按約辦理相關手續
(三)加強房地產預售商品房的管理監督力度
政府管理部門要嚴格審查房地產企業的資質.確保其完全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實質要件。要加強對房屋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從源頭上避免一房兩賣現象的發生。
(四)房產部門應建立房屋買賣查詢系統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該花大力氣理順各級職能,做到上下銜接.同級權責範圍明確,避免多頭管理、重複管理。要從:方便羣衆、遏制欺詐的原則出發,建立快捷有效的房地產權證、查封抵押登記電腦查詢系統.避免一房多賣、一房多抵的現象發生.構築房地產健康交易機制。
(五)加重對“一房多賣”者的處罰力度
法官;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可在自由裁量權內加重賣房者的賠償責任.維護合同的誠信原則,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一經發現賣房者存在合同詐騙行爲的.應立即將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一方多賣的情況是由房產中間人導致的,那麼對中間人進行起訴也是合理的行爲。需要注意的是一房多賣是一種性質比較惡劣的違法的行爲,這種行爲行爲對於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和經濟損失造成非常重大的影響,因此國家的嚴明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