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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如何分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06W)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如何分割
一、子女結婚前,父母爲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爲子女購房部分出資,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爲父母爲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與子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這種情況下該房屋或出資屬於子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結婚前,父母爲子女購房或部分出資時明確表示該房屋或出資是給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則視爲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或出資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要作爲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二、子女結婚後,父母爲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爲子女購房部分出資,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爲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女離婚時作爲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結婚後,父母在爲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爲子女購房部分出資時明確表示該房屋或出資是贈與一方的,那麼,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爲被贈與方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二條
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爲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