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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要計提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86W)

無論房產稅需要不需要計提,最後依然是要進入到管理費用,根據原則,是需要計提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如果繳納的房產稅金額足夠大,佔用當期損益的比重大,最好每月計提。如果佔用的比重小,則需要先記入當月即可。一般而言,在每年的3月份或者9月份應該申報6個月的稅金,房產稅的計稅基數是房產的原值減去已經計提的折舊後得出的值,然後按照房屋餘值乘以1.2%。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爲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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