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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增加配偶名字

房產證 閱讀(2.41W)
房產證上增加配偶名字

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頒佈施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不斷有市民打電話或持房產證到市行政服務大廳住建視窗,請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工作人員告知當事人,不能直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透過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辦理。下面本站網小編來爲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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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增加配偶名字

您好,只能以買賣的方式進行過戶,其中賣方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全額的1%或差額的20%,滿5年,且爲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徵;普通住宅營業稅爲差額的5.55%,5年以上(含5年)免徵;過戶費3元/平方米。買方需繳納契稅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爲1.5%、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源均爲3%;過戶費6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