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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的交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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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中的交付問題
二手房買賣中存在哪些問題

1、對房屋產權審查不詳細。二手房有售後公房、有共有房屋、有的房屋限制轉讓、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是否有共有產權等問題使得二手房產權形式多樣。當事人如果在房屋買賣之前,沒有弄清楚房子的底細,極易引發糾紛


2、不履行必要的購房手續。房屋買賣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但有些購房者對房屋轉讓需經過特殊程序,須提交必要證明檔案,並向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申報覈准辦理登記手續等不甚瞭解,只相信實際佔有房屋。隨着房價變動,問題就接踵而來。


3、賣方授權太輕率。賣房者輕信中介公司承諾,全權委託,結果使中介公司某些人員有機可乘,利用公證授權書,大做文章。


4、輕易應允霸王條款。中介公司爲追求最大化利益,在中介合同中精心設計“旱澇保收”條款,致使買賣雙方不知不覺落入圈套。買賣雙方一旦委託中介,就難以全身而退,想不付錢很難。


5、錯誤選擇中介公司。目前,上海市房屋中介公司魚龍混雜,買賣雙方如果不加選擇就委託,結果往往房屋被賣掉了,卻拿不到房款,錢房兩空。


6、相關憑證輕易交給他人。有相當一部分買賣雙方,爲圖省事,將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交給中介公司代爲辦理,風險係數大大增加。


綜上所述,現在人們買賣二手房,基本都是透過中介完成。作爲提供服務的中介,促成雙方成交簽訂合同後,會收取一筆佣金。目前二手房買賣佣金執行的標準是房屋總價的1.5%。在實踐中基本的由買方承擔的。找中介買房的時候,就應該談好佣金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