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責任>

醫療事故對醫生如何處罰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95W)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除了醫療機構要承擔醫療事故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
2、對發生醫療事故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3、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醫療事故對醫生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