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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醫療過失糾紛 | 如何進行認定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64W)

一、何為醫療過失糾紛

何為醫療過失糾紛?如何進行認定

是指由於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的過失而引起的醫療糾紛,包括醫療事故和醫療差錯。醫療事故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包括醫務人員因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規程等失職行為所致的醫療事故和因醫務人員技術過失所致的醫療事故。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醫務人員確有過失,但經及時糾正,未給病人造成嚴重後果或未造成任何後果的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與醫療差錯的區別就在於,依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的後果必須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即造成病員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醫療差錯可能是由於醫務人員工作不負責任、專業技術水平沒有達到應該達到的標準而導致的誤診誤治,醫務人員違反查對、交接班等規章制度而導致的錯誤用藥、錯治病人等,還有可能就是醫務人員違反檢查、注射、手術操作規程而導致的違反操作規程的醫療差錯。

二、醫療過失糾紛如何認定?

醫療過失糾紛包括醫療事故和醫療差錯(也稱醫療事故以外的過失)糾紛,是指引起糾紛的原因來自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醫方未盡其應盡的注意義務,可以認定為存在醫療過失,如因此導致損害發生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醫方履行了相應的專家注意義務,不存在醫療過失,患者遭受的損失就不能認為是醫療過失所致,醫方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醫師、醫務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內,其在診療過程中產生的醫療過失行為,均系履行職務行為,應由當事醫療機構承擔責任。醫療過失行為是根據當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職稱和崗位責任、其應具有相應的診療護理行為能力和注意義務,在具體的醫療活動中,因主觀上缺乏必要的謹慎而未履行注意義務的一種行為狀態。

同時,作為判斷醫療過失的還有與具體標準對應的抽象標準,就是指其確定醫療行為所應具備的一般注意程度的標準,依該標準達不到注意程度的,認定行為存在過失。

在缺乏法律、規章或規範的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應依據具體醫療行為發生時臨床醫學實踐中的醫療水準,即一般醫療專業水準,作為確定醫療行為人注意義務的基準,並考慮醫療行為的專門性、地域性、緊急性等因素,綜合判斷某項具體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失。

綜上所述,為了規範醫療機構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相關法律法規何為醫療過失糾紛有明確的規定。通常上醫療過失包括醫療事故和醫療過錯,因此而引發的糾紛就是醫療過失糾紛。發生醫療過失後,醫療機構應該儘快採取有效手段彌補損失,努力減少對患者造成的傷害,並且主動承擔賠償責任,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荊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