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法律援助>

醫患事故解決途徑是什麼?

醫療法律援助 閱讀(9.09K)

現在出現了很多的醫療糾紛,醫療糾紛的發生往往是非常複雜的,其中有著很多的關聯因素,但是這並不代表醫患糾紛是沒辦法解決的,要解決醫患事故就必須要認真的貫徹醫療衛生管理的法律,當然也要對家屬進行一定的醫療知識普及,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醫患事故解決途徑是什麼。

醫患事故解決途徑是什麼?

一、醫患事故解決途徑是什麼?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⑴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常用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

⑵加強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服務意識。

2.醫療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醫療質量事關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醫療糾紛的發生與醫療質量的高低成正相關關係。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

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

病歷是疾病的診治經過及療效的原始記錄,是進行醫學研究的原是資料,也是判斷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是否得當的法定證據。它不僅涉及到醫學技術問題,還涉及日後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後,病歷將成為認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民事法律責任的一種重要依據。

4.重視醫療以外的其他安全問題,減少非醫療因素引發的醫療糾紛。

醫療以外的安全問題在近幾年醫療糾紛的投訴案中佔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請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現意外;患者在醫院內的摔傷、燙傷、自殺;精神病人在院內傷人、或外逃傷人等,依據國家的法律,醫院雖對患者沒有監護責任,但應負有監管責任,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證明醫院完全沒有過錯。所以,重視和防止醫療以外的其他因素引發的意外情況的發生,是新時期給醫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

1.醫療人員醫德素養差,其表現有:

(1)在診療過程中,醫務人員對病員不負責任,態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2)病人或家屬在訴說病情時,總希望醫生全神貫注,細心傾聽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療效果。但是有的醫生即表現為漫不經心,似聽非聽,或邊看病邊與旁人閒聊,甚至開玩笑,工作很不認真。

(3)有的醫生作風很拖拉。

2.工作中的失職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職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瀆職情況。例如:用錯藥、打錯針、輸錯血、開錯刀、或在手術後體腔內遺留紗布及其他異物等。

3.技術上的原因

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狀不明顯、不典型、醫生在診斷時疏忽了;或者對某些罕見的疾病缺乏認識,尚不知其診斷方法以致於誤診;或對某些疾病的嚴重性認識不足,而未預見到病情會突然變化與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屬作說明,家屬缺乏思想上的準備,在這種情況下,病人突然死亡會引起醫療糾紛,應判為技術原因。

4.意外情況

醫學實踐非常複雜,有些醫療過程中所發生的變化可以預防,但也有一些情況不僅可以預見而且也難以控制。

5.家屬另有需求

因家屬另有需求,致使作為醫療事故的原因被糾纏,近年來亦屢見不鮮。這料糾紛案的特徵,經過多方面的查證核實,醫務人員在診療工作中確盡了很大的努力,實際上並無醫療過錯或事故。但是有的病人家屬借說“醫療事故”而提出各種要求,如要求取消治療期間所欠的鉅額欠款。

綜上所述,關於醫患事故解決途徑是什麼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如果發生了醫療糾紛的話是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來確定責任的承擔的,有的醫療事故的擴大往往是因為雙方沒有進行良好的協商和處理才擴大了問題,如果還有其他嚴重的糾紛必要的時候是可以到法院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