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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辭職後醫療保險怎麼處理

醫療事故賠償 閱讀(3.31W)

一、主動辭職後醫療保險怎麼處理?

主動辭職後醫療保險怎麼處理

1、辭職後馬上有新單位接收,可將醫保關係全部轉移到新單位,這個由新單位的人事管理部門幫忙處理。

2、辭職後沒有新單位工作,可先將檔案存放在勞動局或者社會保險所等能夠託管檔案的地方,具體要看當地的規定,一般來說,只要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就可以託管檔案。這個情況下,醫療保險要個人繳,一年交一次。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的自謀職業人員,從解除勞動關係的第二個月起就可以辦理自謀職業人員參保登記手續,一旦重新就業改為用人單位參保。若沒有及時辦理自謀續保手續,而待到新單位後才補繳,中斷期間的醫療保險費應在續保時補足。中斷期間需補繳的費用由單位代繳,職工只需把應補交款交給單位。

二、辭職後社保怎麼轉移流程是什麼?

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原參保地開據的《參保繳費憑證》,填寫《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完成轉移接續。

1、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前,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後,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係。

3、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原參保地開據的《參保繳費憑證》,填寫《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4、完成轉移接續。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稽核。符合轉移條件的,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核對有關資訊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將《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和轉移基金後,核對《資訊表》及轉移基金額; 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根據《資訊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資訊,完成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5、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社保轉到轉入地。

想必在辭職之後所要處理的並不單純的是醫療保險,既然要轉移,那肯定是把所有的社會保險都從原用人單位轉移出來,主要是對很多職場人士來說社會保險的繳費時間不能出現中斷的這種情況,所以在辭職之前就要提前把自己的社保繳費問題考慮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