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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賠償時效是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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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賠償是發生醫療事故以後主要的救濟途徑之一。醫療事故的賠償時效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就是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因為如果超過了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法院就不會支援賠償的訴訟請求,也就無從談及賠償事項了,那麼醫療事故賠償時效是多久呢?本站為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醫療事故賠償時效是多長

一、醫療事故賠償時效是多長

醫療事故賠償時效是三年,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一般情況下,醫療事故的賠償是時效是三年,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或者中止。訴訟時效按照不同的實際情況起算時間分為四種情況。相信您對於醫療事故賠償時效的相關問題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本站,我們有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