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那麼醫療事故鑑定申請程式是怎樣的呢?請閱讀下面的內容。
發生醫療爭議後,醫患雙方均可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①由申請方向醫療爭議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後向州醫學會委託鑑定。州醫學會接受委託後,對提交材料進行稽核後,由醫患雙方進行抽專家,並在醫學會組織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②直接到州醫學會的情形,醫患雙方共同申請或由司法機關委託。
鑑定時限,自雙方材料收集齊之日起45日內發出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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