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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因果關係嗎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7.72K)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因果關係嗎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因果關係嗎

總結筆者處理醫療事故案件遇到的問題,現歸納醫學因果關係判定的基本規則如下:

1.提供足夠數量的真實可靠的判定材料。爭議發生後,醫療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文字材料、實物均予保留、提取。應當立法確認醫療機構負有儲存有關材料完整性和真實性的義務,醫療機構違反此項義務導致材料不全難以作出死亡或傷病因果關係判定的,應推定醫療機構對其醫療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能舉證,醫療機構應承擔醫療事故(過失)損害賠償責任。

2.立法明確醫療機構對死因不明或死因有爭議(包括死者親屬對死亡不理解)的病例,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死者親屬屍體解剖的必要性和不予尸解的危害,死者親屬不同意尸解影響死因判定的,應承擔對其不利的後果。但醫療機構不告知或不有效告知而影響死因判定的,同樣應承擔不利後果。此所謂不利後果,是指因未尸解導致對死因有多種推定的,應以最不利於妨礙尸解一方的結論為準。

3.建立鑑定的聽證機制,確保鑑定活動的公開和公正。製作鑑定結論書時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說理充分,用語規範。

何為醫學因果關係

事實因果關係,是為弄清“事實是什麼”,“實際發生了什麼”和“如何發生的”這一類案件事實問題。因此,判定事實因果關係不能侷限於“確定被告的行為或者依法應由他負責的事件是否在事實上屬於造成損害發生的原因”,而應全面地、客觀地查明造成損害後果發生的全部原因事實,為下一步公正地評價被訴行為對於損害後果法律上的原因力提供真實的前提。

在醫療事故糾紛中,認定事實因果關係常常涉及醫學因果關係的判定。根據客觀存在的因果聯絡的複雜程度,這種事實因果關係判定可採用認定或推定的方法進行。但不論是認定還是推定,對事實因果關係的判定都離不開科學的知識和方法,以及生活經驗的適用。這在醫療事故糾紛處理中尤為突出。

醫學因果關係判定包括死因判定和病(傷)因判定。作為事實因果關係的特殊形式,醫學因果關係是純醫學的,故死因判定和病(傷)因判定,必須在醫學理論和方法的指導下,根據事實因果關係判定的原理進行判斷和確定。

因果關係是一種重要的關係,就好比法律觀念中,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一樣。醫療事故鑑定是一種特殊的鑑定形式。如果對於鑑定的結果不滿意,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但是要注意,需要在15天之內申請重新鑑定。一旦超過15天,申請就不會被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