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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詐騙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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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機構詐騙可以起訴嗎?

醫療機構詐騙可以起訴嗎?

醫療機構詐騙可以起訴。如果遇到醫療詐騙,如果數額較大,應當報警處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醫療機構詐騙的相關法律依據

關於欺詐,《民法典》第6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據此司法解釋,醫療欺詐可以定義為: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提供醫療服務行為的過程中,故意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使患者產生錯誤的認識而接受其醫療服務的行為。

首先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擔當調整醫療欺詐行為的大任,就目前我國當前立法現狀來看同醫療欺詐涉及最多的是《民法典》、合同法與侵權類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規定:因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軍療賠償糾紛,適用《民法典》的規定。

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第7條公序良俗原則。在沒有具體法律規範可適用情況下,為了個案正義當然可以用以上原則調整醫療欺詐的行為。《民法典》106民事責任過錯原則與第117條、第119條,第130條規定了對醫療欺詐行為人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合同法對欺詐行為訂立的合同提供請求變更和撤消的選擇;對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有過錯責任。

醫療機構作為為民服務的保障機構,做出詐騙的行為獲取非法所得是性質十分惡劣的行為,不僅受到道德的強烈譴責,在法律上也構成了詐騙罪,需要機構以及主要的負責人承擔連帶的法律責任。涉案金額越高,犯罪嫌疑人判罰的量刑年限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