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解答>醫療法律援助律師解答>

醫療事故控告書怎麼寫

醫療事故控告書怎麼寫?

醫療事故控告書怎麼寫

醫療事故控告書

控告人:XX,男,現年AA歲,X族,XX省XX市人,農民,家住XX市辦事處院內(死者之夫)。

被告人:YY,男,現年BB歲,X族,XX省XX市人,XX區衛生院院長,家住XX衛生院。

請求事項:

一、要求XX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玩忽職守者YY,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二、要求XX區衛生院償付安葬費壹仟元及死者之子XX撫卹金貳仟伍佰元。

事實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X時XX分,控告人之妻張XX因產前大出血被送至XX區衛生院急診(前胎曾作剖腹產術),該院院長YY聽取了經管醫師吳XX診斷病情後的彙報。吳XX提出由婦產科唯一的醫師凡XX參加剖腹產手術的建議,並通知天明即作手術(因當夜停電)。XX月XX日上午X時,被告YY來到病房見張下肢浮腫已至腹股溝部,宮底在臍下四指,無宮縮等症狀,在場保健員朱XX建議即行手術,同日下午5時,產婦全身水腫,宮縮無進展,病情嚴重,經管醫師吳XX建議立即轉院或即行剖腹產手術。但是,被告YY對醫護人員的上述正確意見均置若罔聞,未採取任何具體措施。被告明知產婦病情嚴重,唯婦產科醫師凡XX參加會診,方能保障安全,否則應當立即轉院。但被告不顧產婦家屬的請求,仍安排凡XX繼續下鄉搞計劃生育工作。更為嚴重的是XX日上午XX時,產婦宮縮加強,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YY仍然讓凡XX下鄉,而未採取及時的搶救措施。至 10時,產婦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尋找凡XX。同日下午1時4O分凡仍未歸,產婦張XX終因未被及時剖腹,子宮破裂合併低血容量休克,於1時45分死亡。XXXX年XX月XX日,原X縣醫療事故鑑定小組認定產婦張XX之死為“一級醫療責任技術事故”。

被告YY,身為醫院院長,竟玩忽職守,對病危產婦漠不關心,不積極組織會診小組,讓婦產科唯一醫師離院下鄉,置病危產婦於不顧;不採納醫護人員的合理建議,要想看病無經濟壓力,還少不了醫療保險。及時為產婦作剖腹產手術或及時轉院,致使產婦張XX長達36個小時之久未得到及時醫治,以致病情惡化死亡。後果嚴重,影響極壞。有關機關給予其行政處分並不能代替政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維護醫療衛生正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3條第一款及第13條第二項之規定,特告於你院,請依法立案、偵查、起訴。

此致

XX省XX市人民檢察院

具狀人:李XX

代書人:XX市法律顧問處律師XX

附:

1.《XX市衛生局X衛字[84]第05》一份。

2.X縣醫療事故鑑定小組《鑑定報告》一份。

3.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另呈於XX市人民法院。

4.證人凡XX,女,40歲,XX區衛生院婦產科醫師,家住本院。證人吳XX,男,40歲, XX區衛生院外科醫師,家住本院。證人朱XX,女, 31歲, XX區衛生院保健員,家住本院。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