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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為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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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區別

服務合同糾紛沒有精神損害賠償,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是基於侵權產生的賠償,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2年,而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1年。實踐中,以合同違約主張賠償的不多姜德福律師,從醫十年,副主任醫師,專業代理醫療案件。市兩高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