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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醫療損害賠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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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醫療損害賠償糾紛

發生糾紛的時候,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就需要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醫療糾紛是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類糾紛,很多醫療糾紛都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而規範醫療行業和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別是醫療糾紛法規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瞭解了相關法律規定才能妥善解決好醫療事故糾紛,防止在發生後續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對於在起訴前經鑑定構成醫療事故的或起訴後經鑑定構成醫療事故的,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當事人依法只能按照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來處理,主要適用《條例》的規定。


    對於以上處理方式,筆者不敢苟同。筆者認為,對於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不應單純限於適用《條例》,《民法通則》、《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司法解釋也應在適用之列。雖然《條例》將醫療事故作為一類特殊的人身損害賠償來處理,但《條例》作為一部行政法規,立法初衷應是更多地規定醫療事故出現後有關行政程式方面的處理問題,其對賠償的規定也應更多地適用於協調處理或行政調解方面,一旦發生司法訴訟,其作為人身損害賠償的一類,理應適用更高級別的《民法通則》、《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