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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死亡補助的發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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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個人在工作期間大多數都會給自己購買養老保險,以求得退休以後的生活能得到基本的保障。我國規定職工退休後每月可獲得一定標準的退休金。可如果退休以後突然去世的話,最關心的退休人員死亡補助的發放標準是多少呢?對此國家釋出了新的標準。

退休人員死亡補助的發放標準

退休人員死亡補助的發放標準: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總的看來,退休人員死亡補助的發放標準對於個人來說已經非常優厚,而且針對不同的職業發放都有其考量的標準,在工作期間還是要儘量早的購買保險,這是對自身或者家人的強有力的保障。本站期待您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