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解答>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案卷是怎麼規定的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9.22K)
案卷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案卷指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證據、記錄和法律文書等,根據一定的順序組成的書面材料。
案卷是行政行為作出過程和支援行政行為合法性的重要依據。
正式的行政程式必須有案卷,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素之一。
案卷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案卷的材料必須與案件有關,凡是與案件有關的材料必須是通過合法手段獲得的,對行政相對人不利的證據必須已在行政程式中質證過。
(2)行政主體凡是在行政程式結束之後調取的證據或者其他書面材料,不得成為案卷的一部分,但不作為行政行為依據的,可以例外。
(3)案卷形成於行政程式結束之後,且案卷一旦形成便具有封閉性。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