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詐騙罪的立案金額是怎麼規定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33W)

一、詐騙罪的立案金額是怎麼規定的?

詐騙罪的立案金額是怎麼規定的

詐騙罪的立案金額是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各地對詐騙罪規定的立案數額是不一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詐騙罪立案後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1、公安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法院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一般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法庭審理後,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有罪判決或無罪判決。

可見,詐騙罪的立案金額不是固定的,但最少不會低於3千元。即使詐騙行為作為刑事案件立案處理,但是,越來越多的詐騙行為都是通過網路實施的,所以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公安機關偵破詐騙案件所需要的時間是不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