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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選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律師解答 閱讀(1.94W)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除非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先申請行政複議的,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申請行政複議還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已經被依法受理的,當事人在法定複議期限以內不得提起訴訟;行政訴訟已經被依法受理的,則不得再申請行政複議。
【法律依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如何選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