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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辦理路政行政許可程式有什麼

行政許可 閱讀(5.41K)

辦理路政行政許可程式有以下幾點:

一般辦理路政行政許可程式有什麼

第一,受理

崗位責任人:路政大隊工作人員

崗位責任及許可權:對申請人提出的行許可申請,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應當對更正的內容予以確認,但申請資料中涉及技術性的實質內容不得當場更正;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出具一次性告知書,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事項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場出具行政可受理通知書

4、行政機關作出不予受理申請決定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書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蓋本行政機關的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

時限:即時

第二,審查

崗位責任人:路政大隊工作人員

崗位責任及許可權:

1、初步審查申請材料的合法性。

2、通過現場勘查,對申請材料內容及現場堪查材料進行復審。

時限:2個工作日

第三,現場堪查

崗位責任人:路政大隊工作人員

崗位責任及許可權:

1、審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到現場進行勘查,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

時限:10個工作日

第四,呈報

崗位責任人:省、市公路局

崗位責任及許可權:

1、按照許可條件和標準對申請材料及初審、複審意見進行審定;

2、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簽署不予以許可意見及理由。

時限:4個工作日 (不在承諾時限內)

第五,公告及送達

崗位責任人:路政大隊工作人員

崗位責任及許可權:

1、對準予行政許可的,工作人員及時告知申請人,核發許可證。

2、對不予行政許可的,工作人員及時填寫退件通知書,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時限:1個工作日

辦理路政行政許可程式有有關職責部門對申請進行受理,主要是對資料的完整性進行查驗。如果資料不齊或者有錯誤的話,那麼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不齊或者是現場更正其錯誤。之後需要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審查之後需要進行現場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