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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藥店需要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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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開藥店需要什麼證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裝置、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

(4)具有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藥店時,您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定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藥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

法律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

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應當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建立健全藥品經營質量管理體系,保證藥品經營全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 國家鼓勵、引導藥品零售連鎖經營。從事藥品零售連鎖經營活動的企業總部,應當建立統一的質量管理制度,對所屬零售企業的經營活動履行管理責任。 藥品經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的藥品經營活動全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