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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罪是否歸公安管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4W)

虛假訴訟一般是指行為人的民事訴訟中有相應的虛假行為,影響案件的判決。自刑法修正案九開始,這樣的行為在我國就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所以,涉嫌虛假訴訟,情節嚴重,有人舉報的,公安機關應該給予立案,偵查後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報當地法院審判。

虛假訴訟罪是否歸公安管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

 之一 【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