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申請執行期限

行政訴訟 閱讀(1.76W)
行政訴訟申請執行期限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一下行政訴訟申請執行期限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於2000年03月10日開始施行。
  第八十四條規定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生效的行政判決書、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的期限為1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180日。
  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中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該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是行政訴訟申請執行期限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