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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行政強制執行時效期限是多久

行政處罰 閱讀(8.48K)

一、申請行政強制執行時效期限是多久

申請行政強制執行時效期限是多久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

行政強制執行時效規定是怎樣的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一般程式是什麼

行政強制執行的一般程式是指各種行政強制執行方式通用的程式。也稱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階段、告誡階段和行政強制執行的實施階段。

(1)行政強制執行決定的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是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決定對義務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具體行政行為。它是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的直接依據,也是行政強制執行程式的首要環節。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必須符合事實條件和法律條件兩個去面的內容。

事實條件,是指行政強制執法決定的作出必須以義務人逾期不履行其應當履行的義務為前提。根據我國有些法律的規定,只有在義務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逾期既不申請複議,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行政機關才能作出行政強制執行的決定。

法律條件,即行政強制執行決定只能由法律、法規授予行政強制號行權的行政機關作出。沒有被授予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執行決定只能以書面形式作出。在通常情況下,還應當在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措施前的一段時間內,將執行決定送達義務人。

(2)告誡。告誡是指當義務人逾期不履行其應當履行的義務時,行政機關向義務人發出通知,要求和督促其自動履行義務的一種措施。

告誡以義務人逾期不履行義務為前提,因此,它可以在行政機關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前進行,也可以在執行決定作出後進行。前者是為了督促義務人履行義務,同時還可以瞭解義務人不履行義務的原因。後者除上述作用外,主要目的在於告知義務人如果再不履行將導致強制執行的法律後果。

(3)行政強制執行的實施。經告誡期滿後,義務人仍拒不履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中要求其履行的義務時,行政強制執行決定即產生效力。在這種情況下,行政機關應按一定的程式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決定。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行政強制執行的實施應包括以下步驟:

①執行的時間應選擇合理。除法律、法規有具體規定或者確有必要外,應儘量選在義務人比較容易接受的時間。

②執行開始時,負責執行的人員應向義務人出示證明身份的證件和執行文書,說明有關情況。

③當義務人(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不在場時,執行機關應邀請公民的親屬或該單位的工作人員到場作見證人。見證人有證明執行情況和在有關記錄檔案上簽字的義務。

④強制執行實施完畢,執行人員應該作出執行記錄。

⑤需要有關單位、機關協助執行的,執行機關可以依法請求有關單位、機關予以協助。

⑥在執行中,如果遇到義務人或者其他人的妨礙,執行機關可以運用法律手段予以排除,但不得超過限度或使用非法手段。

⑦屬於代履行的,在執行後,執行機關應當向義務人徵收必要的費用。

最後,行政強制執行之前必須要通知當事人,並且瞭解當事人的情況,如有困難可以幫助當事人申請延長執行,不能直接對當事人實行強制執行。最後要注意實行強制執行的時間合理,準備充分,相關單位也要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