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怎麼樣寫行政起訴狀?
行政訴訟起訴狀要寫明原、被告雙方的基本資訊、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最後簽名,署上日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行政起訴狀的格式範本
原告×××,……(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聯絡方式等基本資訊;法人或其他組織寫明名稱、地址、聯絡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等基本資訊)。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等基本資訊)。
被告×××,……(寫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資訊)。
其他當事人×××,……(參照原告的身份寫法,沒有其他當事人,此項可不寫)。
訴訟請求:……(應寫明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的理由及相關事實依據,儘量逐條列明)。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簽字蓋章)
[法人:×××(蓋章)]
××××年××月××日
(寫明遞交起訴之日)
附:
1.起訴狀副本××份
2.被訴行政行為××份
3.其他材料××份
三、行政起訴狀是什麼?
行政起訴狀,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書面請求。行政起訴狀是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為所涉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請求人民法院對該行政行為是否合法予以裁決,用以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政訴訟文書。
行政起訴狀主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個人資訊、起訴原因、起訴請求和事實材料證明等幾個部分。行政起訴狀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寫,如果實在沒有能力寫的,可以口頭說,由法院工作人員執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