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提供虛假材料怎麼處理?

行政訴訟 閱讀(6.1K)

一、行政訴訟提供虛假材料怎麼處理?

行政訴訟提供虛假材料怎麼處理?

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書或者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以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行政訴訟中被告證據造假,偽造、隱藏、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可以根據的相關規定加以處罰。

行政訴訟過程中,偽造證據,一經查實,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訴訟舉證責任,由於行政訴訟“不同於”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由被告行政機構負舉證責任,即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負舉證責任,如果行政機構提供虛假材料的話是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因此,如果作為原告的一旦發現行政機構應提供的材料屬於虛假的,可以在訴訟過程指出,被告行政機構提供假材料證據的,妨礙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醫療損害涉及到行政訴訟嗎?

醫療損害不會涉及到行政訴訟。醫療損害責任是指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醫療活動中,未盡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所規定的注意義務,在醫療過程中發生過錯,並因這種過錯導致患者人身損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責任。

首先,患者與醫院之間是平等主體,其次,二者之間發生的是財產或人身法律關係,所以像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建議大家走民事訴訟程式。行政訴訟就是行政官司,是在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認為行政機構和行政機構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的活動。

行政訴訟中提供虛假材料,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醫療損害問題不會涉及到行政訴訟,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出現過錯導致患者人身損害的,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而不是行政責任,此時患者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進行醫療事故鑑定,追究醫院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