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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虛假材料承擔什麼責任?

合同糾紛 閱讀(1.25W)

一、提供虛假材料承擔什麼責任?

提供虛假材料承擔什麼責任?

1、對於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等,由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扣繳、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2、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對於合夥企業,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企業登記,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4、對於個人獨資企業,有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吊銷營業執照。

二、虛假評估報告如何認定的?

構成虛假資產評估報告需滿足三個條件:

一是出具虛假資產評估報告的主體為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專業人員,

二是資產評估機構和專業人員具有主觀故意行為,

三是資產評估報告的內容或結論與事實不符。法律法規對資產評估“虛假”的界定更側重於評估結果,對評估程式幾乎沒有規定,但通過現實認定的案例能夠發現,司法部門往往是通過評估程式中存在的問題來推斷評估結果“虛假”的。

資產評估是指評估機構及其評估專業人員根據委託對不動產、動產、無形資產、企業價值、資產損失或者其他經濟權益進行評定、估算,並出具評估報告的專業服務行為。對應的,簡單可以得出這樣一個定義,虛假資產評估可理解為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專業人員通過對虛假的資產,或對資產進行虛假的評定、估算,並出具虛假資產評估報告的行為。

可見,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僅僅是資產評估工作的一個環節,因此,虛假資產評估報告是不能與虛假資產評估等同的。資產評估的“虛假”外延更大,主要表現為,虛假資產評估在主觀上既包括故意,也包括過失,客觀上既包括資產評估報告內容的虛假,也包括評估程式虛假、評估依據虛假、評估檔案虛假等等。監管實務中,認定虛假資產評估報告時,往往難以判斷評估結果是否失實的時候,是否履行評估程式便成為很好的突破口。

企業提供虛假材料會被處以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等處罰。認定虛假評估報告時,必須滿足三個條件,首先出具該報告的主體必須是資產評估機構或者其相關專業人員;其次,該機構的工作人員具有主觀故意行為;最後該報告的內容和結論與事實嚴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