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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解除權能否不經訴訟而直接解除嗎?

行政訴訟 閱讀(2.25W)

一、單方解除權不經訴訟而直接解除所依據的規定

單方解除權能否不經訴訟而直接解除嗎?

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具備該條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社會異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可能有大有小。有時只是暫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以通過延期履行實現合同目的,但不能濫用單方解除權。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單方解除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說明自己行使解除權的法律事實已經發生。

2、在覆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主要債務是指根據合同的約定,當事人應當承擔債務的大部分或者對債權人權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響的部分。

3、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要後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仍未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對於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後仍未履行。對於債務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債權人首先應當規定一個合理期限,書面催告債務人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覆行債務或者有其它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條款對當事人權利義務至關重要,一方有違約行為將嚴重影響到當事人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時,當事人可以不經催告程式而直接單方解除合同。

5、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租賃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需要說明的是,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其合同是否有效。

二、解除合同應注意什麼

1、合同解除一般只適用於單方違約的情形,在雙方違約的情形下則比較複雜,要看哪一方的違約是根本違約,解除權的行使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2、從自我保護意義來講,並不是只要對方違約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斷這種違約是不是根本違約,是否不採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也就是說,合同解除權的行使要符合正當目的。

3、從交易成本角度來分析,合同解除意味著交易失敗,一方違約就解除合同,將給市場交易帶來沉重的交易成本,並給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帶來衝擊和破壞。

4、一般來說,合同的目的是與合同的主要義務聯絡在一起的,違反主要義務將使合同目的難以達到,而單純違反依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附隨義務,一般不會導致合同目的喪失,不能據此解除合同。

5、不適當履行與合同解除。不適當履行是指債務人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並不嚴重,一般要求採取降價和修補辦法予以補救,而並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夠修理,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修理瑕疵。給予非違約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權利,實際上使他獲得修補瑕疵的機會,從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單方解除一般適用於因為某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下去,及時解除可以避免損失的情形。它是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提出來的。它的行駛是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如果因為單方解除合同而對另一方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它也是不能行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