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應當公開進行嗎

行政處罰 閱讀(1.84W)

行政處罰聽證制度它的本質是在於聽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是處理比較複雜的違法行為。噹噹事人要求聽證時,就應該按照程式組織聽證,那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應當公開進行嗎?行政聽證程式是什麼?行政處罰程式的規定是什麼?下面本站對這個問題進行相關解答。

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應當公開進行嗎

一、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應當公開進行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法律規定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二、什麼是行政聽證程式?

聽證程式是指處理案件較複雜或者較重大的違法行為,應處以較重的行政處罰時,經當事人要求,進一步適用的一種特殊程式.《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了下列4種情況可以適用聽證程式:

(1)責令停產停業

(2)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

(3)較大數額罰款

(4)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回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有權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稽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聽證結束後,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

小編在上文為您解答了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應當公開進行嗎這一問題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在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外,聽證會按法律規定應公開舉行。行政處罰聽政程式它的本質是在於聽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來處理比較複雜的違法行為。對案件進行公平審判。聽證會在公開的情況下進行可以使案件透明化、公平化。以上就是本站對於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是否公開進行的看法。如想進一步瞭解,可以在網站與我們的律師進行諮詢。我們很樂意向您提供相關的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