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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經營會包括哪些處罰

行政處罰 閱讀(1.78W)

異地經營應當在經營地工商部門註冊登記,沒有註冊登記的,由當地工商部門按無照經營進行處罰。
未經核准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六十條
對有下列行為的企業和經營單位,登記主管機關作出如下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以並處:
未經核准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異地經營會包括哪些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