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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如何撤銷

行政處罰 閱讀(1.58W)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後,如果想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應該向行政處罰相對人出具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行為撤銷的條件:(1)行政行為合法要件缺損。合法的行政行為具備主體合法、內容合法、程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為如缺損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要件,該行政行為就是可撤銷的行政行為。(2)行政行為不適當。不適當的行政行為也是可撤銷的行政行為。所謂不適當,是指相應行政行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現行政策、不合時宜、不符合有關善良風俗等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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