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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 閱讀(1.2W)
如何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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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應該如何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啊?

如果發現《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處罰種類或處罰幅度錯誤時,應當以局正式檔案作出必要說明,從行政相對人處收回該《行政處罰決定書》,重新制作並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給行政相對人。因改變了處罰種類或處罰幅度,必須重新履行行政處罰告知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