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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二主要有哪些內容?

行政處罰 閱讀(2.25W)

湖南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二主要有哪些內容?

湖南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二主要有哪些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全省公安機關依法、合理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切實保障公安行政處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全省公安行政執法實際,省公安廳制定了《湖南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以下簡稱《基準》)。為保證《基準》的施行,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全省公安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法定許可權內,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決定是否處罰以及對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選擇適用的許可權。

第三條 全省公安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時,適用本實施辦法和《基準》。

本實施辦法和《基準》施行後,法律、法規、規章作出新的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全省公安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過罰相當的原則;

(三)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全省公安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以下要求:

(一)在法律、法規、規章的範圍內適用行政處罰,不得超越;

(二)準確把握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

(三)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的,適用上位法規定;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第六條 全省公安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一)違法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

(二)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的長短;

(三)違法行為涉及的區域和範圍;

(四)違法行為手段的惡劣程度;

(五)違法金額的大小;

(六)違法行為的危害後果和社會影響程度;

(七)違法行為的次數;

(八)其他依法應予考慮的因素。

第七條 全省公安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對同一案件的多個違法行為人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區分不同情節及其在違法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分別確定相應的處罰種類和幅度。

第八條 全省公安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對於違法行為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基本相當的同類案件實施行政處罰時,適用的處罰種類和幅度應基本相當。

第九條 《基準》採取列舉的方式,將違法行為情形一般劃分為情節較輕、一般情節、情節嚴重(較重)三種情形,部分違法行為還劃分了情節特別輕微和情節特別嚴重情形。情節較輕、情節嚴重(較重)、情節特別輕微、情節特別嚴重違法行為情形中沒有列舉的情形,適用一般情節違法行為情形的處罰基準進行處罰。

第十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處罰:

(一)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後果或社會危害後果顯著輕微的;

(二)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

(四)依法以治安調解結案,且當事人已履行調解協議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第十一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行政違法行為在二年

內未被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未被發現的,不再處罰。

第十二條 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違反治安管理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可見,基準對行政處罰的方方面面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及介紹,例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以及近幾年常見的計算機網路管理。如今,社會的法律法律法規已越來越完善,因此不管是什麼違法行為,最終都難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