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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形下對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處罰款?

行政處罰 閱讀(6.42K)

一、什麼情形下對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處罰款?

什麼情形下對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處罰款?

1、交通運輸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其負責人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1)未經查驗准許擅自出境入境或者未經批准擅自改變出境入境口岸的;

(2)未按照規定如實申報員工、旅客、貨物或者物品等資訊,或者拒絕協助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3)違反出境入境邊防檢查規定上下人員、裝卸貨物或者物品的。

出境入境交通運輸工具載運不準出境入境人員出境入境的,處每載運一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證明其已經採取合理預防措施的,可以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2、交通運輸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其負責人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1)中國或者外國船舶未經批准擅自搭靠外國船舶的;

(2)外國船舶、航空器在中國境內未按照規定的路線、航線行駛的;

(3)出境入境的船舶、航空器違反規定駛入對外開放口岸以外地區的。

二、違反出入境管理法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1)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3)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2、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綜上所述,公民出入境基本都是乘坐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如果交通工具負責人沒有遵守出入境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擅自改變路線出境、違反邊檢站規定安排旅客山下車及解除安裝貨物的,會處罰,這裡罰款的標準是五千到五萬元。如果性質惡劣構成犯罪,負責人還會面臨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