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執行人員懷孕了可不可以行政拘留

行政處罰 閱讀(8.03K)

執行人員懷孕了不可以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

執行人員懷孕了可不可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