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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怎麼判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對直接責任人員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違反特定款物專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國家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為。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怎麼判